简答题
简述民事权利的分类。 答: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:(1)根据权利的作用,可分为支配权、请求权、形成权和抗辩权。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的权利;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;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,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、变更或消灭的权利;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。(2)根据权利的客体,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。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权利,包括物权、债权等;人身权是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,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。(3)根据权利的效力范围,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。绝对权是指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人的权利;相对权是指权利人只能对抗特定人的权利。 简述合同的有效条件。 答: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:(1)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,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、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;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。(2)意思表示真实。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能被撤销或认定为无效。(3)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。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。 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,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 1000 台电脑,总价 500 万元。合同签订后,甲公司支付了 100 万元预付款,乙公司按时交付了电脑。但甲公司在验收时发现部分电脑存在质量问题,遂要求乙公司更换或退货。乙公司拒绝,双方发生争议。 问题:(1)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更换或退货?为什么? (2)如果甲公司起诉乙公司,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? 答案:(1)甲公司能要求乙公司更换或退货。根据《合同法》的规定,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,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。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,质量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。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,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、更换、重作、退货、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。 (2)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。所以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。 |